随着我国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优秀作品,但也出现少数演员不合理“天价片酬”现象,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还存在演员利用涉嫌违法的行业“潜规则”应对税法和限酬令,专家建议,细化演员片酬标准硬性规定,念好税收管理“紧箍咒”,弘扬正确的价值观,消除明星高收入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潜规则”应对税法、限酬令 影响社会公平
近年来,我国影视明星演员片酬飙升。据福布斯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收入超过了22亿元人民币。明星演员收入过高,令大多数行业的劳动者相形见绌。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美国和韩国一般演员片酬仅占制作费用一成到三成,但中国导演陆川等则透露,如今中国演员片酬超过制作成本的50%。不仅仅一线演员的片酬动辄千万上亿,连一些二三线,甚至N线的演员片酬也在不正常疯长。
去年,有关部门曾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对演员片酬进行了限制,要求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据业内人士透露,影视行业一直以来存在“大小合同”、设立个人工作室等行业应对措施。
利用“大小合同”逃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说,所谓的“大小合同”、“阴阳合同”,往往是指同一项交易签订两份合同,两份合同的核心条款,尤其是价格条款存在较大差异,前者对外公开或交给有关机关审查备案使用,后者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价款约定。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介绍,“大小合同”用以逃税在影视行业内早已不是秘密。
投资方纳税等多种方式避税。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有些明星片酬个税由投资方缴纳,“等一切都办好了,再把税票交到演员手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席月民说,在演出市场,一些明星演出都是税后款,税单由演出商去代缴,而演出商很可能作弊,造成税款流失。此外,用其他名字设置账户或现金交易等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也是明星偷漏税的一个重要手段。
利用个人工作室、产业园区等法规政策避税。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小强律师介绍,设立个人工作室就是高收入明星一种避税方式,因其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上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此外,一些产业园区有特殊的财税政策,加上财税返补,也能避税。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表示,目前中国的确存在个别演员片酬奇高。建立税收制度是为了保持社会公平,影视行业中的个别获利者规避纳税,对整个社会不公平。
“天价片酬”折射影视行业虚火
业内人士认为,演员“天价薪酬”现象与国内目前影视行业的生态密切相关,折射行业发展虚火旺盛。
记者调查了解到,高片酬不一定会有高制作。山东某影视集团一位编剧透露,在一些影视制作中,2/3以上的制作成本都用来给明星付片酬,那么粗制滥造的问题就很难避免。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文联副主席姚晓英说,利益分配方式是导向,原创力缺乏某种程度反映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作家、编剧的收入与演员的收入是否能够相比?我们最后看见的是开放出来的那朵花,而这朵花的种子、枝叶、土壤、养分却没有在报酬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专家认为,畸形的影视剧生态是造成明星高片酬最重要的原因。“粉丝经济”模式下,众多投资方和制作方投市场所好,不断寻求更多粉丝流量的明星,由此,形成结构性的不平衡,明星高片酬已经压缩了创作、制作、宣发等其他环节的空间,影响了影视剧整体的品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认为,在影视剧产业链上,最为重要的应该是剧本的质量,这是影视剧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确保市场效果的根本。其次是拍摄质量,最后才是明星阵容。可是现在事实却恰恰相反,一些影视公司不是在剧本质量上精雕细琢,而是将全部的“宝”压在明星身上,这显然是本末倒置,甚至是舍本逐末的行为。
同时,高片酬带来的“压力传导”,可能会引向“票房、收视率、点击率造假”——只有知名演员参与的影视作品才会有相对稳定的收视率,只有收视率高了才能得到更多播放,为下一部剧拉来更多资金,形成循环。全国人大代表曹可凡认为,数据造假影响观众判断。这些建立在造假基础上的大数据,严重影响人们对一部作品的评判,损害了原创力。
细化演员片酬标准硬性规定念好税收管理“紧箍咒”
专家认为,长期缺乏对演员片酬标准的硬性规定,成为制度漏洞,宜规范演员片酬、签约规则,制定相关政策,有利于演员专注于提升专业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田进说:“近两年,有关部门大力遏制追星炒星,大力提倡‘星素结合’,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应继续着重解决明星薪酬过高问题,引导各广播电视机构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节目创意研发和高水平制作上来,用内涵和品质取胜,而不是靠炒作和拼明星来提高知名度。”
民建广西区委副主委曾钫建议,给明星高片酬戴上“紧箍咒”,降低明星演员个人高收入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对演员片酬征收正常税负,对高片酬征收惩罚性税负;警示恶意抬高片酬的出品公司和制片公司;弘扬正确的价值观,消除明星高收入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通过严格税收管理整治演员高薪酬方面,专业提出具体建议。“应尽快加强演出市场调研,建立明星、演艺公司及重点人群的纳税人档案,重点管理。随时跟踪其收入和纳税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纳税人的收入、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从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席月民说。专家认为,除了税务机关外,还要加强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间的税收行政协作。
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侯鸿亮说,在“重颜值、轻演技”等问题尚未彻底扭转的电视剧市场上,制作机构只有始终紧密关注当下生活、聚焦群众真情实感,才能产生真正的社会影响力。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