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65365游戏6月29日讯(通讯员 陶龙武 记者 焦哲)近日,南京市民李先生通过12345投诉,他于2017年8月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因质量问题已经更换过三次电动车的电机,他要求电动车经营部予以更换一辆新的电动车,而商家却不同意。
经了解,李先生当时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发票和“三包”凭证均齐全,车辆也在“三包”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规定,完全符合退、换货要求。
为什么商家严词拒绝呢?原来,症结出在“三包”凭证上。
从李先生的“三包”凭证上,看不到任何销售商的信息,更看不到任何维修记录,完全是一张空白的“三包”凭证。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明确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商家正是根据这条规定,拒绝了李先生的合理诉求。
据李先生讲,车辆购买回来后,购物发票和“三包”凭证就在家里“睡大觉”了。以前车辆出现问题,商家都很配合,给他免费更换电动车电机,所以他也就没有在意维修记录的填写。没想到,这个疏忽导致了此次维权的困难。后经执法人员多次努力,两日后,李先生的投诉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纠纷虽然解决,但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目前,诸如家电、钟表、家具、摩托车等商品都有了明确的“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广大消费者要学习如何利用这些利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莫让“三包”凭证“睡大觉”,莫给维权道路添障碍。